深化司法协作,助力“一带一路”建设
发布时间:2023-11-03 09:50:55 文章来源:新华日报
10月24日—25日,第三届新亚欧陆海联运通道司法协作研讨会在连云港举行。来自全国34家法院的负责人和专家学者齐聚连云港,围绕“以司法现代化服务保障全方位高水平对外开放”主题,聚焦司法护航共建“一带一路”的前沿课题和实务热点,进行主旨发言和专题研讨,加强协作,互学互鉴,共同提升司法服务效能,优化法治环境,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连云港中院发起的新亚欧陆海联运通道司法协作研讨会,已经成为共建“一带一路”城市法院交流的重要平台。“人民法院当守正创新,深化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成果运用,服务保障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扬帆再启航。”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胡方认为,要以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现代化助推更高质量、更高水平共建“一带一路”新发展,形成更为紧密的司法协作格局,优化“软联通”,促进“硬联通”加速提效,让中外当事人切实感受到公正与效率,不断健全“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努力将我国建设成为国际商事纠纷解决的优选地。
共建“一带一路”中外参与主体的司法需求涉及司法活动的各个环节,新变化为法院系统提出新问题、带来新要求。如何积极应对,成为会上热议话题。
咸阳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马亚军表示,共建“一带一路”背景下,在立案管辖阶段,司法机关既要考虑到当事人的协议管辖权,又要维护我国的司法管辖权;在案件审判阶段,司法机关要积极查明外国法律,准确适用法律规则,作出公平合理的判决;在判决结果的承认与执行方面,共建国家的司法机关要进行充分合作,形成互惠关系,协力解决难题。
“当前,涉外管辖规则变化,对基层法院正确行使管辖权带来挑战;受理范围扩大,对基层法院涉外审判队伍素质提出挑战;外国国家豁免等涉外法治规则的变化,对基层法院应对敏感复杂案件的综合能力提出挑战;一些专业领域涉外案件可能进入法院,对基层法院完善有关涉外审判机制提出挑战。”四川天府新区法院(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第二审判庭庭长李海昕说,作为基层法院,应当完善涉外民商事审判有关理念、举措、机制等,为不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在共建“一带一路”、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过程中,发挥法治的保障作用尤为重要。各地法院系统自觉担当时代使命,主动服务和融入“一带一路”建设进程。
连云港正高能级建设国际枢纽海港,高质量推进东西双向开放,高水平构建开放平台载体,加快构建服务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链接、更富活力的开放门户。连云港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宋金林介绍,连云港法院始终坚持立足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自贸试验区发展的司法需求,先后采取一系列创新举措,构建自贸试验片区及联动创新发展区“商事+海事+环保+基建”一体化协同保障机制,自贸片区法庭已审结案件1729件,标的额7.63亿元。
“苏州法院通过‘五庭协同’工作机制,与中国(江苏)自贸试验区苏州片区主管部门联合举办多期‘自贸会客厅跨境月月谈’活动,分别在江苏(苏州)国际铁路物流中心、苏州跨境电子商务协会设立司法服务工作室,积极探索司法服务保障自贸片区建设的苏州模式。”苏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蔡绍刚说。
自2018年以来,新亚欧陆海联运通道司法协作研讨会集中攻关、探讨了一批“一带一路”建设中的热点、难点法律问题,实践经验和典型案例为其他法院解决类似问题提供了宝贵借鉴和丰硕成果。“我连续参加三届研讨会,深切地感到新亚欧陆海联运通道司法协作的意义更加重要、研讨更加务实、前景更加广阔。”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余跃武说。
10月24日,在已有33家法院签订《新亚欧陆海联运通道司法协作框架协议》的基础上,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等11家法院签订协议,至此协作法院数量达到44家。与会人员开展集中研讨,并就连云港市推进“一带一路”强支点建设情况开展调研。
责任编辑:袁婷婷
